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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5002658121D/2025-1010434815 发布机构:庆元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2-30 10: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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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2525002658121D/2025-1010434815

  • 发布机构:

    庆元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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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强化监管机制,优化资源统筹,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行政执法新格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结合庆元工作实际,制定了《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

(四)《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丽政通〔2025〕7号); 

(五)《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 年)>职责边界清单》。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全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通告内容,明确了我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中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权划转范围、职责边界衔接要求和具体实施时间,以及同步废止的历年统一目录划转文件等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为庆元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明确了25个领域1162项的行政处罚事项序号、事项代码、事项名称、划转范围、职责边界以及原法定执法主体,具体涉及档案13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7项、人防23项、发展改革40项、经信3项、教育24项、科技1项、民宗26项、公安8项、民政92项、财政35项、人力社保92项、自然资源26项、生态环境16项、建设446项、水利90项、农业农村1项、退役军人事务5项、应急管理10项、市场监管1项、粮食物资20项、林业140项、消防救援6项、地震6项、气象31项。

四、适用范围

庆元县范围内

五、注意事项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通告〔2020〕第5号)、《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2021年)的通告》(通告〔2021〕8号)、《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告》(通告〔2022〕9号)同时废止。

六、关键词解释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是省级政府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不同领域行政处罚权而制定的标准化清单。该目录明确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范围,旨在提升执法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七、新旧政策差异

《通告》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划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事项25项、水利招标投标领域事项78项,回归原业务主管部门;新增自然资源领域13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余事项变动系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的规范更名、合并拆分等动态调整。

八、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

九、解释机关

解读机关: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陈颖

咨询电话:0578-612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