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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5002658121D/2026-101043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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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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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庆元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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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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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庆政办发〔20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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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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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KQYD01-2026-0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经第5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23〕32号,三统一编号KQYD01-2023-0001)文件。
本通知自2026年4月27日起施行。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