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2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三楼D区
联系电话:621627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宗地/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1 | 朱美良、吴芬宜 朱美平、吴碧绿 朱美斌、吴丽红 朱美菊、潘水松 |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庆元县松源街道下吾井弄3-1号 | 331126002037JC00159F00010001 | 宗地面积57.94/房屋建筑面积133.45 | 住宅 |
2 | 朱美良、吴芬宜 朱美平、吴碧绿 朱美斌、吴丽红 朱美菊、潘水松 |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庆元县松源街道下吾井弄3-6号 | 331126002037JC00160F00010001 | 宗地面积8.82/房屋建筑面积19.63 | 住宅 |
公告单位: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