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庆元县濛洲街道叶炉庆户违法建筑强制执行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拟实施项目关于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内容
被执行人叶炉庆户新建的房屋未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所占用的99.79平方米土地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被执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及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已构成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
经庆元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庆元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的庆农(其他)罚【2024】第00003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由庆元县人民政府濛洲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公众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对拟实施项目的支持态度、环境及生态保护、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反馈给项目业主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1.项目业主单位:庆元县人民政府濛洲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672449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