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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5MB1665688N/2026-101043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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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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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1-28
为加快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和《庆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庆财农〔2021〕1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1079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资金计划如下,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208.44352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6年公益性岗位项目。安排资金220.6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2026年“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资金196.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2026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资金3.45648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资金450万元。由“消薄”办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中共庆元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元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
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实施单位 | 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文号 | 备注 |
1 | 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 | 208.44352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 浙财农〔2025〕66号 | |
2 | 2026年公益性岗位项目 | 220.6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 浙财农〔2025〕66号 | 按省厅要求安排 |
3 | 2026年“雨露计划”项目 | 196.5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 浙财农〔2025〕66号 | 按省厅要求安排 |
4 | 2026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3.45648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 浙财农〔2025〕66号 | 按省厅要求安排 |
5 | 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 450 | “消薄”办 | 浙财农〔2025〕66号 | 按省厅要求安排 |
合计 | 1079 | ||||